第一是善于打边路。而且是太善于了,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我们也要往边上挤,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球就是不出界,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前面一片宽广,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出界。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老夏马上用北京话说:你丫危急时刻说话还挺押韵。
又一天我看见此人车停在学校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备用的钥匙,于是马上找出来,将车发动,并且喜气洋洋在车上等那家伙出现。那人听见自己车的声音马上出动,说:你找死啊。碰我的车?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
而老夏迅速奠定了他在急速车队里的主力位置,因为老夏在那天带我回学院的时候,不小心油门又没控制好,起步前轮又翘了半米高,自己吓得半死,然而结果是,众流氓觉得此人在带人的时候都能表演翘头,技术果然了得。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当年冬天即将春天的时候,我们感觉到外面的凉风似乎可以接受,于是蛰居了一个冬天的人群纷纷开始出动,内容不外乎是骑车出游然后半路上给冻回来继续回被窝睡觉。有女朋友的大多选择早上冒着寒风去爬山,然后可以乘机揩油。尤其是那些和女朋友谈过文学理想人生之类东西然后又没有肌肤之亲的家伙,一到早上居然可以丝毫不拖泥带水地起床,然后拖着姑娘去爬山,爬到一半后大家冷得恨不得从山上跳下去,此时那帮男的色相大露,假装温柔地问道:你冷不冷?
到了北京以后我打算就地找工作,但这个想法很快又就地放弃。
这还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此人吃完饭踢一场球回来,看见老夏,依旧说:老夏,发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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