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顶多算浅尝辄止。迟砚上前搂住孟行悠的腰,两个人跟连体婴似的,同手同脚往客厅走,最后几乎是砸到沙发上的。
——男朋友,你住的公寓是哪一栋哪一户?
视什么频,我来找你,男朋友请你吃宵夜。
孟行悠以为他脸上挂不住,蹭地一下站起来,往书房走去,嘴上还疯狂给自己加戏,念叨着:我去听点摇滚,你有耳机吗,借我用用,我突然好想听摇滚,越rock越好。
再怎么都是成年人,孟行悠又是学理科的,基本的生理知识还是门儿清,只是书上说归书上说,真正放在现实中,放在自己男朋友身上,又是另外一回事。
黑框眼镜不明白孟行悠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人,莫名其妙地看着她:知道啊,干嘛?
但你刚刚也说了,你不愿意撒谎,那不管过程如何,结果只有一个,你和迟砚谈恋爱的事情,注定瞒不住。
在孟行悠的强烈要求下, 孟母最后还是买下了小户型采光好的那一套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