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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简介

其中有一个最为让人气愤的老家伙,指着老枪和我说:你们写过多少剧本啊?

这时候老枪一拍桌子说:原来是个灯泡广告。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开了改车的铺子以后我决定不再搞他妈的文学,并且从香港订了几套TOPMIX的大包围过来,为了显示实力甚至还在店里放了四个SPARCO的赛车坐椅,十八寸的钢圈,大量HKS,TOMS,无限,TRD的现货,并且大家出资买了一部富康改装得像妖怪停放在门口,结果一直等到第三天的时候才有第一笔生意,一部本田雅阁徐徐开来,停在门口,司机探出头来问:你们这里是改装汽车的吗?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有一段时间我坐在教室或者图书室或者走在路上,可以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夏天气息。这样的感觉从我高一的时候开始,当年军训,天气奇热,大家都对此时军训提出异议,但是学校认为这是对学生的一种意志力的考验。我所不明白的是以后我们有三年的时间任学校摧残,为何领导们都急于现在就要看到我们百般痛苦的样子。

阿超则依旧开白色枪骑兵四代,并且从香港运来改装件增加动力。每天驾驭着三百多匹马力到处奔走发展帮会。

这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会为止,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伙,我们两人臭味相投,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然后我推车前行,并且越推越悲愤,最后把车扔在地上,对围观的人说:这车我不要了,你们谁要谁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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